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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轩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许多难以预料的事情,有时难免会发生误会,我们千万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随便冤枉人,被冤枉的滋味可真不好受。
——题记
一天中午,我来到教室,看见同桌小志趴在桌子上哭,一向热心肠的我连忙向当天的值日班长小雅询问:“小志怎么啦?”
谁知道小雅竟然连头都不抬,瞟了我一眼,阴阳怪气地说:“怎么啦?他放在文具盒里的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!
十多块呢!”
说完,她又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瞥了我一眼。
回到座位上,我是丈二和尚——摸不着头脑呀!
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:小志丢钱与我何干?小雅干吗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?好像这件事是我做的一样,我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……这时,发生在四年级上学期的一件事突然溜进了我的脑海中。
那时,我看小雅有一本书甚是好看,就一时犯了糊涂,装进了自己的书包。
可事后我也认识到自己有错在先,还是把书物归原主了,而且向他道了歉。
难道他怀疑是我偷的?
我拿出课本准备做作业,可我看到小雅站在讲台前不时用眼睛的余光扫着我。
我真是既生气又无奈。
气的是她没有任何证据胡乱地猜疑。
要说怀疑的话,也得怀疑那些比我来得早的人,当然也包括她小雅!
可我再生气也没有用呀,再大的火也无处发,因为人家也没开口指名道姓说是我拿的呀!
正当我生闷气的时候,班主任林老师走进了教室。
同学们七嘴八舌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林老师汇报了一通。
林老师听完后,用严厉的目光扫视了全班每一位同学,但我感觉在我这儿停留的时间更长些。
然后,她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对同学们说:“如果哪位同学拾到了小志的钱,请明天早晨趁老师没来,把钱放到讲桌的抽屉里。”
我想:老师这样处理也好,总该给那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。
可事情并不像我想的那样。
两天过去了,依然没有结果。
但我却分明感觉到老师对我的态度在一天天转变,好像我一天没承认,她就不会原谅我似的。
这件事虽然过去半年多了,可我仍旧无法忘记。
就这么一件事让我满身是嘴也说不清楚,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呀!
我永远也忘不了这第一次被冤枉的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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